关于转发南宫县贯彻
大包干政策经验的批语

(一九六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



                 一

尚昆[1]同志:

  河北省委所送《南宫县经验》[2]一件,请你为中央起草一个转发指示
[3],送我一阅为盼!

                    毛 泽 东
                 1961年10月22日晨

                 二

  少奇、小平[4]阅后,请尚昆用电报发出。

                    毛 泽 东
                    十月二十三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中央办公
厅主任。

  〔2〕 指中共邢台地委一九六一年十月六日关于南宫县贯彻大包干政
策促进粮食征购和种麦运动的通报。通报说,南宫县分两批召开小队长以上
四级干部会议,把大包干政策贯彻到群众中去,产生了巨大的力量。具体表
现为:一、贯彻大包干政策后,小队产量报实了,给完成征购任务奠定了物
质基础。二、大包干政策调动了生产队、社员集体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种
麦运动。三、大包干教育了减产队,促使他们向先进队看齐。以上事实证明,
实行大包干、实物按劳分配加照顾,是进一步克服队与队、人与人之间的平
均主义的重要政策,是推动征购、种麦的动力。

  〔3〕 杨尚昆一九六一年十月二十三日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向各中央局、
各省市区党委转发邢台地委关于南宫县贯彻大包干政策通报的指示稿。本篇
二就写在杨尚昆起草的这一指示稿上。

  〔4〕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594-5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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