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地贯彻执行农业六十条
情况简报的批语

(一九六一年九月六日)



  此件[1]很好,印发各同志[2]。并带回去,印发省、市、区党委一级的
委员同志们,开一次省委扩大会,有地委同志参加,对此件第二部分所提出
的十个问题,作一次认真的解决。时间越早越好,以便在秋收、秋耕、秋种
和秋收分配时间,政策实行兑现,争取明年丰收。冬春两季六个月整风整社,
训练干部,也在这一次省委扩大会上作出布置,主动权就更大了。生产、征
购、生活安排,同时并举,就更加主动了。

                    毛 泽 东
                     九月六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编印的《农村简讯》
第一七五号上登载的《各地贯彻执行六十条的情况和问题》材料。主要内容
如下:一、基本情况。自农业六十条初步贯彻执行以来,农村形势已经明显
好转。二、存在的问题。(一)许多地方群众留粮和国家征购的数字都不能
落实,群众普遍要求把征购任务定下来,三年、五年甚至十年不变。(二)
退赔普遍不彻底。(三)一部分地区还没有按照规定给社员留足自留地。
(四)平均主义思想依然存在。(五)在一部分生产力破坏严重的地区,相
当一部分干部和农民对于集体生产丧失信心,以致发展到“按劳分田”、
“包产到户”、“分口粮田”等变相恢复单干的现象。(六)在经营管理方
面,发现了一些错误做法。有些地方在实行田间管理责任制中,把全年一半
以上的农活包工到户,结果导致变相的“包产到户”或“部分产量包到户”,
损害了集体生产。(七)有的地方在分社、分队中,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
(八)去冬今春改造的一部分三类社、队中,错排队、错划成分、干部处分
面过宽等问题,尚未处理。(九)干部思想认识和作风上的问题还很多。
(十)群众虽然对农业六十条热烈拥护,欢欣鼓舞,但是还普遍存在怕变的
心理。三、各地的部署。(一)普遍对贯彻实行农业六十条的方法、步骤、
退赔、甄别、粮食等问题,作出了决议,并发了指示。有些地方对于社办工
业、自留地、养猪等具体问题,根据中央的政策原则,作了具体的规定。
(二)各地县的三级干部会,一般可在八月中旬开完。同时普遍作出了分期
分批轮训干部的规划。(三)普遍要求在八、九两月内,以退赔、在夏收中
坚决实现各项分配政策、大力加强经营管理工作等,作为贯彻农业六十条的
主要内容。(四)进行秋后系统地整风整社的准备。

  〔2〕 指当时正在庐山参加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的同志。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548-5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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