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习仲勋[1]关于中央机关
精简情况报告的批语

(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小平[2]同志:

  此件[3]很好,应当批发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照此报告,
坚决执行。如果中央二十四万人中,已减三分之一,即八万人,并且还可以
减去几万人,我想再减四万人,不知行不行?如能共减十二万人,占总数二
十四万人的一半,肯定工作效率会大为提高。各省、市、区一级,专区一级,
县一级,这地方三级均照此计划,坚决精减,则将在全国范围内大为减少官
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现在城镇人口要减少二千万以上,人民公社三级人
员已有规定,如能坚决妥善实行,则一个人浮于事的严重问题就可解决了。
以上请酌办。

                    毛 泽 东
                 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已编入《毛
                泽东书信选集》。(有手稿)

 注 释

  〔1〕 习仲勋,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

  〔2〕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

  〔3〕 指习仲勋一九六一年六月十九日关于中央国家机关精简情况和
今后意见给中共中央的报告。报告说,自从去年九月中央批转了《关于中央
各部门机构编制情况和精简意见的报告》以后,中央各部门进行了比较认真
的精简。到目前为止,精简工作虽然还没有全部结束,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
成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改善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二、
充实了基层,加强了生产第一线。三、纯洁了组织。目前急需抓的几项工作,
首先是中央各部门设在外地机构的精简工作;其次是精简人员的处理;最后
是根据中央关于大力压缩城市人口的精神,对中央各部门的机构和人员再作
适当的精简。这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可能的。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中
共中央转发了这一报告。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523-5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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