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湖南工作的四封信的批语

(一九六一年六月一日)



  关于湖南工作的四封信[1],印发工作会议[2]各同志研究。湖南的问题
[3]在各省、市、区大体相同,有普遍性,所以值得大家注意。

                    毛 泽 东
                  1961年6月1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毛泽东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一日关于请王任重(中共中央中南
局第二书记、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延春(中共湖北省委书记处书记)来
湖南帮助解决农村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给汪东兴(中共中央警卫局局长)
的信,见本册第465 466页;张平化(中共湖南省委第一书记)一九
六一年四月十四日关于湖南农村工作问题给毛泽东、刘少奇等的信,参见本
册第482 483页注〔3〕;王任重一九六一年五月十日关于湖南省委
三级干部会议情况给毛泽东的信,参见本册第499 500页注〔1〕;
刘少奇一九六一年五月十一日关于在湖南进行调查研究的情况给毛泽东的信。
刘少奇的信中汇报了他在长沙福临公社天华大队和宁乡县花明楼公社炭子冲
大队调查到的一些情况,并对社员住房问题,退赔问题,巩固国家、集体和
个人所有制问题,在一部分乡村中建立公安派出所和巡回法庭问题,机关干
部、军官和职工在乡家属问题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2〕 指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一日至六月十二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共中
央工作会议。

  〔3〕 参见毛泽东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一日给汪东兴的信(本册第46
5 466页)。信中讲到湖南农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一)对十二
条政策没有认真坚决去做,有些县群众没有真正发动,无蓬蓬勃勃之气,有
不敢讲话之风;(二)去冬十月至今,整整半年,五风没有普整,相当多的
地区,政权还没有从敌人手上夺过来。见事迟,抓得慢,以致春耕大忙临近,
在许多地区党还没有取得主动权。”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510-5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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