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阎红彦[1]关于调查农村
人民公社几个问题来信的批语

(一九六一年五月十六日)



                 一

  阎红彦同志此信[2]写得很好。他的调查方法也是好的,普遍与个别相
结合。发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供参考。

                    毛 泽 东
                  1961年5月16日

                 二

小平[3]同志:

  此信请你阅后,用保密电话发去,另印发到会[4]各同志。

                    毛 泽 东
                  五月十六日下午三时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阎红彦,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南局书记处书记、云南省委第一书
记。

  〔2〕 指阎红彦一九六一年五月九日给毛泽东的信。信中说,从四月
十六日起,我在思茅地区作了些调查研究,参加了普洱、景谷两县的县委扩
大会议,同一些公社、大队、生产队的干部进行了座谈,并找了若干社员听
取意见。现将几个主要问题报告如下:一、社队规模问题。我省的社队规模,
一般都是偏大的。我觉得,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考虑居住条件、经济联系、
民族关系,该大就大,该小就小。山区应基本上以村寨为基本核算单位。在
一个公社内,可以有的核算单位是大队,有的是生产队。以调查和试点推算,
预计全省调整后,社队都将增加两倍以上。二、公共食堂问题。群众反映很
强烈。我重点调查了三个食堂,群众意见主要有三条:一是浪费大,二是平
均主义,三是办食堂和发展私人养猪、家庭副业有矛盾。省委其他同志所作
的几十个食堂调查,都说明了同样的情况。省委考虑还是根据群众自愿,不
能有任何勉强,群众真正要办的就办,群众真正不愿办的就不办。当然即使
要散,也要有准备地散,避免发生混乱。三、关于分配“三七开”问题。根
据我的调查,多数地区群众都不主张实行部分供给制,但都一致同意包五保
户,照顾困难户,其开支大体占总收入的百分之二至三,最多不超过百分之
五。这实际上是扩大公益金的办法。一部分地区群众仍愿意除包五保户、照
顾困难户外,对全体社员实行部分粮食供给制,供给部分大体上也只占到分
配给社员部分的百分之十至十五。我觉得上面两种办法都可以实行,全省不
必强求一律。四、耕牛、大农具的所有制问题。多数意见是归生产队所有,
我认为这样做对大队并无损害,还可以大大加强生产队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五、山林分级管理问题。现在的问题一是所有权不清、责任不明,二是管理
制度废弛。调查中大家认为只要迅速确定林权,明确所有制,加强管理,山
林恢复起来很快。六、实物分配问题。社员要求实物按工分分配,多劳多吃。

  〔3〕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4〕 指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一日至六月十二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共中
央工作会议。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501-5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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