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邓小平、彭真[1]关于调查
农村人民公社几个问题来信的批语

(一九六一年五月十三日)



  此信[2]发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供参考。

                    毛 泽 东
                  1961年5月13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彭真,当时任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北京市市长。

  [2] 指邓小平、彭真一九六一年五月十日给毛泽东的信。信中说,根
据我们直接领导的五个调查组(在顺义、怀柔)和北京市委的工作组在北京
近郊及各县一个多月的调查情况来看,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十二
条、农业六十条指示后,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已有很大提高,但要进一步
全面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有许多措施还需要改进,有些政策要加以端正。一、
关于调整社队规模问题。北京近郊和各县生产大队、生产队规模都已调整了,
社也大部分调整完毕。多数是万把人一个社,大队一般以村为单位,生产队
一般是五十户左右。实行责任制,使农民心里有了底,大大提高了社员的生
产积极性。二、关于粮食征购和余粮分配问题。多数生产队赞成对包产部分
购九留一,对超产部分购四留六。对包产指标高的队,超产粮的征购比例也
可以低于百分之四十。征购后的余粮,应绝大部分按劳动工分分给社员,鼓
励他们像经营自留地一样,在集体经营的土地上精耕细作、积极施肥。三、
关于供给制问题。现在实行的三七开供给制,带有平均主义性质,害处很多。
废除这种供给制,只对五保户生活和困难户补助部分实行供给。这样不仅可
以更好地解决五保户和困难户的问题,而且可以大大提高劳动分值,更好地
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四、关于“三包一奖”和评工
记分问题。凡是几年来年年增产的单位,多是大体上坚持执行“三包一奖”
和评工记分制度的,一些实行“死分死记”或“死级活评”的单位,因没有
执行按劳分配原则,一般都减了产。五、关于食堂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不能像供给制一样一刀两断地下决心,要走群众路线,完全根据群众自愿。
今后要办食堂的,一般应把食堂的经济核算同生产队分开,即把生产队的分
配和社员的生活消费分开。食堂不要大了,应办小型的或自愿结合的。六、
关于耕畜和农具的所有制问题。普遍主张农具归生产队所有,多数主张牲畜
折价归生产队所有。牲畜归生产队所有,可以加强社员对牲畜的爱护,减少
死亡,同时繁殖也会较快。七、关于供销社和手工业、家庭副业问题。对于
手工业和家庭副业,必须大力恢复和发展。为此,又必须迅速恢复和健全供
销社的工作,供应原料、工具,推销产品,组织生产。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492-4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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