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胡乔木[1]关于
湖南调查来信的批语

(一九六一年五月九日)



  胡乔木同志此信[2],发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供参考。

                    毛 泽 东
              1961年5月9日上午3时,于上海。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胡乔木,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毛泽东的秘书。

  〔2〕 指胡乔木一九六一年五月八日给毛泽东的信。信中说,我们调
查组最近同湖南省委一起,对农业六十条提出了初步的修改意见,准备再调
查一下以前没有很多了解的商业和手工业问题。现将最近调查情况简要报告
如下:一、食堂问题。韶山公社食堂已由原有的一百一十二个减为六个,其
中五个不久以后都将不办,另一个不分自留地,不搞家庭副业,恐怕也难持
久。对于在短短的三天时间内基本上解决全公社的食堂问题,群众反映的热
烈程度难以想象,有的甚至说这是“第二次解放”。湖南省委对解决食堂问
题决心很大,预计最近即可在全省范围内解决。二、农村商业问题。省委已
决定原韶山的五个公社作成立供销合作社的试点。原供销部的工作人员虽对
由国家干部转为集体干部感到震动,但显著改变了对社员顾客的态度,马上
到各生产队去征求意见。韶山供销社最近即可成立,属公社领导,独立核算。
三、农村手工业问题。为了调动手工业工人的积极性,恢复市场供应,中南
局各省委都决定,恢复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我们建议各省都可以进行一些试
点工作。四、城市居民食堂问题。我们在湘潭市调查发现,这类食堂实际上
是强迫参加的,问题的严重程度不下于农村。湘潭市委已就这个问题写了专
题报告,省委准备在最近迅速解决这个问题。五、国营工厂企业参加和领导
城市人民公社问题。这样做势必要增加人员,分散精力,实在困难,而且对
附近农村的生产也往往会带来不良的后果。六、我们在长沙还附带问了一些
城市工商业调查和城市整风的情况。这方面确有很多重大的方针政策问题,
迫切要求解决。对此,需要进行专门深入的调查。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489-4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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