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李井泉[1]关于
粮食问题来信的批语

(一九六一年五月九日)



  李井泉同志此信[2],发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供参考。

                    毛 泽 东
              1961年5月9日上午2时,于上海。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李井泉,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四川省委第一书记。

  〔2〕 指李井泉一九六一年五月八日关于粮食问题给毛泽东的信。信
中说,关于粮食问题,我在南充、内江两地同干部、社员谈话和座谈时,听
到的反映都比较强烈,主要是感到口粮标准低,要求增加口粮;按高级社时
的分配办法,实行粮食三定;口粮按人口分配后,多余的粮食按劳动工分分
配;及早宣布、固定国家征购任务。在我省两年来粮食比较困难的情况下,
这个要求的出现是很自然的,也是合理的,这需要在小春分配中解决,以利
于大春生产,争取今年的粮食丰收。我们对于粮食分配的原则是:大队统一
掌握粮食,各级共同负责保管,按低标准供应,分期分批到户,超产队适当
增加口粮,奖励粮按照工分分配。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4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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