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迟召开中央工作会议[1]
起草的通知和批语

(一九六一年五月四日)



                 一

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

  五月中央工作会议时间,因有几省负责同志提议推迟几天召开,以便多
做几天调查研究工作,向群众寻求真理。中央认为可以推迟几天。现决定:
起草委员会各同志于五月十五日到达北京,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第
一书记及其助手,于五月二十日到达北京。特此通知。

                     中  央
                  1961年5月4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二

小平[2]同志:

  此件[3]请你与在京各同志商酌。如以为可,即用电报发出。

                    毛 泽 东
                   五月四日上午三时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这次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后来于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一日至六月
十二日在北京举行。

  〔2〕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3〕 指本篇一。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480-4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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