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南充市火花公社一九六○年
决算分配经验[1]的批语

(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九日)



  印发各同志[2]。这个问题有普遍性,请各地同志注意研究四川的经验。

                    毛 泽 东
                    三月十九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四川省委第一书记李井泉一九六
一年三月十七日报送毛泽东的材料,题为《群众拥护哪一种分配方案?  
四川省南充市火花公社一九六○年决算分配的经验》。材料说,火花公社第
三管理区是一个收入水平较高的管理区,南充地委农村工作部二月份在这个
管理区发动群众讨论了一九六○年决算分配的问题,提供群众讨论的三种分
配方案是:(1)只包老小两头,劳动力全部按劳分配;(2)包老小两头,
照顾困难户,其余劳动力实行小部分伙食供给;(3)包五保户,照顾困难
户,其余实行小部分的伙食供给。讨论的结果,赞成第三种方案的人最多,
占百分之八十一点二。理由是:(1)可以解决百分之十的困难户的问题。
(2)劳动力强的可以多劳多得,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南充专区五百多个
公社中,实行第三种方案的公社最多,占百分之七十六点八四。四川省委已
经把火花公社的决算分配经验批转各县参考,指出要因地制宜,不能强求一
律。既要考虑当地的生产和收入水平,又要照顾绝大多数社员的意见。不论
采取哪种方案,供给部分都不能超过三成。

  〔2〕 指当时正在广州参加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的同志。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452-4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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