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三区会议[1]情况简报
第三号的批语

(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七日)



  此件[2]印发各同志[3]。此件提出许多重大问题,很值得研究。

                    毛 泽 东
                    三月十七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一九六一年三月十日至十三日在广州举行的中南、西南、华
东三个地区的大区和省市委负责人会议。

  〔2〕 指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三日编印的南三区会议情况简报第三号。
简报摘要登载了会议各组十二日下午讨论《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时
的发言。其中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处书记、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谭启龙指出:
(一)从山东情况看,广大干部群众迫切需要有一个公社的示范章程性质的
条例。(二)提议再搞一个党内文件,着重解决党内思想上、政策上、组织
上、领导方法上几个未解决好的问题,以供领导掌握。(三)对目前农村形
势需要加以分析,要使全党认清现在的形势,肯定中央十二条等政策完全正
确,肯定几个月来整风抓对了,提高全党信心,只要继续抓下去,大有希望。
目前领导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有:(1)必须及早下决心把工业和各项事业过
多的劳动力砍下去,压缩城镇非农业人口,否则各项事业与农业关系摆不好,
粮食问题无法解决。(2)坚决把许多权力,特别是生产权下放到小队和农
民,让他们对生产负责,发挥积极性,不能再瞎指挥了。(3)领导要真正
吸取教训,特别是一定要按照主席讲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检查我们为什
么不从实际出发,不能正确执行政策。党内生活不够健康,使下情不能上达
是个很大的问题。此外党内还有许多问题,如党政党社关系、干部民主作风、
监察工作以及教育提高干部等,都要予以解决。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处书记、
江苏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认为,为了把三年来人民公社的丰富经验加以比较
系统的总结,搞两个文件比较好,一个是条例或示范章程,一个是党内指示。
条例或章程除了肯定人民公社已有的正确经验,防止和克服曾经出现过的错
误做法外,还可以参考高级社行之有效的一套政策(如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自留地、家庭副业等)、制度和办法,使之条例化。党内指示可以包括三个
方面:1.要大讲形势,大鼓干劲。2.继续讲清以农业为基础的问题,主
要是讲农业与其他生产部门的关系,最好能够规定一定的具体的比例。3.
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群众对干部
的监督,改进干部的作风,认真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认真学习,
等等。4.全党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动手,进行
调查研究,痛改不切实际的作风。只有这样,才能少犯或不犯错误。中南小
组在讨论工作条例(草案)第三部分(生产大队问题)时,认为实行四固定
“一般至少十年不变”这个规定太死了,可否改为“这一制度在相当的时期
内不变”;包产问题最好规定包产的时间,可以一年一包,也可以两三年一
包;对于如何发挥生产队的积极性,扩大生产队的自主权,充分利用资源,
合理使用劳力,放手经营多种零星副业,是一个极重大的政策性问题,在工
作条例上要强调一下。

  〔3〕 指当时正在广州参加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的同志。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446-4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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