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农村人民公社若干
问题的一次座谈会记录的批语

(一九六一年三月十六日)



  一个重要文件[1],印发各同志[2]讨论。

                    毛 泽 东
                  三月十六日上午一时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毛泽东的秘书陈伯达一九六一年
三月十五日报送的一个座谈会记录。记录中说,三月十四、十五日,广东省
委和北京来的调查组,同新兴县里洞公社蒙坑大队党总支书记梁纪南、公社
宣教委员苏品芳就有关人民公社的几个重要问题交换了意见。一、社队规模
问题。蒙坑大队原来是两个高级社,一个收入高,一个收入低,公社化后合
成一个基本核算单位,拉平了,原来收入高的很有意见。最近他们按原来高
级社的规模,分为两个大队,解决了穷村同富村的矛盾,两边对生产、积肥
都积极了,对耕牛、农具也都爱惜了。座谈中,对于其他大队内各小队之间
的贫富差别,他们认为可以采取如下解决办法:(1)对富村的包产指标可
以低些,使它能够多得超产奖励;(2)帮助穷村多搞些副业,增加收入;
(3)中等村发展了生产,也能增加收入。他们认为,基本核算单位太小了
也不好,理由是领导能力差,人少力量小,积累有限,不容易扩大再生产,
不好搞多种经济,没有多大的发展前途。二、分配问题。过去搞三七开,事
实上不劳动者也可以得食,因此可以考虑打破这个框框,全部实行按劳分配,
用公益金和公益粮补贴困难户,这样就可以调动全体社员的劳动积极性。三、
食堂问题。他们主张粮食分到户,农忙办食堂,这样生产队菜地就有可能给
市场提供更多的菜,社员也能养猪、积肥。四、定征定购问题。征购粮要定
下来,使农民心里有底,至少三年不变,能五年不变就更好。定征定购后,
生产队的超产部分,可以留出一定的比例作为储备粮,要逐步使队队、社社、
县县都有储备粮,同时也要逐步使家家户户都有粮食储备。

  〔2〕 指当时正在广州参加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的同志。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443-44页

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