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朱德、陆定一[1]
参加南三区会议[2]等问题的批语

(一九六一年三月十日)



                 一

陶铸[3]同志:

  (一)请邀朱德、陆定一两同志参加我们的会;(二)陆定一同志在新
会、花县两处参观后给我的信[4],请印发到会各同志。

                    毛 泽 东
                    三月十日早上
                   根据手稿刊印。

                 二

  鲁言、田家英、陈、胡[5]阅,退毛。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陆定一,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宣传部部长。

  〔2〕 指一九六一年三月十日至十三日在广州举行的中南、西南、华
东三个地区的大区和省市委负责人会议。

  〔3〕 陶铸,当时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广东省委第一书记。

  〔4〕 指陆定一一九六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关于参观新会县人民公社的
情况和三月一日关于参观花县人民公社的情况写给毛泽东的两封信。第一封
信说,二十三日在新会县同县委第一书记党向民座谈,主要想了解一下为什
么我们的农村工作在过去一直都是顺利的,农业是增产的,到了人民公社的
时候,却发生了一些问题。党向民说,人民公社以来,他感觉有三点不同:
第一点,没有经过试点。过去,无论土改、互助组、低级社、高级社,都经
过试点,试点时很谨慎,规模小。试点本身就是对群众很好的宣传。群众看
到新办法比老办法更有利于生产,就自然而然地赞成新办法了。而人民公社
没有经过过去那种试点过程,立即全面铺开,一轰而起。第二点,以前因为
经过试点,中央规定的办法很具体。人民公社则不然,办法不具体,不细致,
有的问题反复多次。第三点,过去管理制度规定得严密,人民公社的管理制
度不严密。以上这些话,我认为是中肯的,它使我想到现在许多地方采取新
的措施时,也务必稳妥一些,先试点,后推广。第二封信说,昨天去花县参
观,才知道那里不仅三年来年年增产,而且全县六个公社,有三个公社坚持
了以社有制为基础的试验。这种试验,近来很少听说了,但花县信心十足。
看来,在人民公社运动中,信阳一类的地区是一个极端,花县一类的地区又
是一个极端。一个坏极,一个好极。花县虽然不大,但其成功将有极大意义,
横扫那些对人民公社运动的悲观情绪。

  〔5〕 鲁言,即廖鲁言,当时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农业部
部长。田家英,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副主任、毛泽东的秘书。陈,指
陈伯达,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中央农村
工作部副部长、毛泽东的秘书。胡,指胡乔木,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
书记、毛泽东的秘书。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435-4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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