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等祝贺中德友好合作条约
签订五周年的电报

(一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柏林
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务委员会主席
瓦尔特·乌布利希同志,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
奥托·格罗提渥同志,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人民议院主席团主席
约翰尼斯·狄克曼博士:

  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签订五周年之际,
我们谨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向你们,并通过你
们向德国统一社会党、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和人民表示热烈的祝贺。

  中德两国所签订的友好合作条约,是我们两国人民之间友好合作关系发
展的里程碑。它对增进两国人民的友好团结和互助合作,巩固社会主义阵营
的团结,以及维护世界和平的事业,作出了并将继续作出重大的贡献。

  中德两国人民兄弟般的友谊是建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
义原则的基础上的,是永恒的和牢不可破的。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和中国人民十分珍视两国的深厚友谊,并且将继续不遗余力地为加强和
发展两国的友谊而努力。

  祝中德两国人民之间的兄弟友谊万古长青!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刘少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朱 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

                1960年12月24日于北京

  根据一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人民日报》刊印。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394-3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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