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浙江省委关于重点商品粮地区
存在问题的报告的批语

(一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周总理:

  此件[1]如未看过,请看一下,退回子恢同志。子恢同志最近考察了山
西、河北、安徽、江苏四省,有些好的意见,你有暇时,可找他一谈。

                    毛 泽 东
                    十一月廿五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中共浙江省委一九六○年八月二十六日关于重点商品粮地区
存在的问题给中央并上海局的报告。报告说,我们在讨论中央大办农业、大
办粮食的指示时,具体讨论了重点商品粮地区的问题。我们认为,除了进一
步加强领导,深入发动群众改造落后队以外,还必须从负担政策、粮价和使
用国家扶助穷队资金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支持这些地区发展生产。近几年
这些地区不断发生问题,今年春季发生饿、病、逃荒现象也主要集中在这些
地方。在一些问题特别严重的地区,几年来生产发展很慢,有的甚至停顿起
来,致使群众情绪低落,生产力受到一定破坏。除了领导和工作上的原因外,
主要是由于负担过重,收入少。商品粮重点县中,有十个县一九五九年粮食
征购任务平均每亩负担在三百斤以上。商品粮重点产区,农业税又比其他地
方重,越是人均产量高的地方,农业税率就越高。此外,粮价低也影响了这
些地区农民的收入。我们研究了这些情况后,认为要大办粮食,必须采取以
下措施:(一)根据几年来的情况,在保证完成国家任务的前提下,合理调
整各县市之间的征购任务。(二)降低重点商品粮地区的农业税率,原则上
不超过定产产量的百分之十一。(三)有重点地调整粮价,准备把产商品粮
一千万斤以上的公社,每斤提高一分钱。(四)国家扶助穷队的资金,主要
用在重点商品粮地区,帮助这些地区的穷队发展生产。十一月二十三日,中
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邓子恢给毛泽东写信说:“你那天说
没有看到《浙江省委关于重点商品粮地区存在问题》的报告,现将此电报查
出送上,请收阅。”毛泽东的批语,就写在邓子恢的来信上。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362-3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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