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河北省关于农村
口粮标准、办好食堂和分配
等问题的措施的批语

(一九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此件[1]印发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第一书记参考。

                    毛 泽 东
                    十月廿七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中共河北省委书记处书记阎达开一九六○年十月二十日关于
农村口粮标准、办好食堂和分配等问题的几个措施的口头汇报要点,载于中
央办公厅十月二十五日编印的《情况简报》第五八一期。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农村口粮的安排,坚决实行低标准、“瓜菜代”的方针。最近派
出大批工作组,分别按六、七、八两(十两秤)的标准,将口粮落实到食堂。
明年全省包产产量为一百八十二亿斤,力争增产二十亿斤,征购五十四亿六
千万斤。增产的二十亿斤全部为储备粮,其中十分之四为小队所有、十分之
四为大队(基本核算单位)所有,十分之二为公社所有。公社动用储备粮,
要经过县里批准;小队和大队的储备粮,实行民主管理,采取大队、小队、
群众三级商量和两把锁的制度,防止浪费和损耗。干部群众欢迎这个办法。
(二)办好食堂采取两个措施:一是专门给食堂拨出菜地,社员自留地在外,
这样办好食堂有物质基础;二是派最好的干部认真办食堂,建立制度,杜绝
各种不合理现象。(三)今年分配坚决做到“两卡”、“一抓”、“七落实”
。“两卡”,一是卡总收入百分之七十给社员;二是卡分配给社员的部分中
工资占百分之七十,供给部分占百分之三十。“一抓”,即抓财务管理。
“七落实”,是指分配中的征购、口粮、工资、种子、饲料、肥料价款、超
产奖励等项目落实。(四)对于处理“共产风”问题,决心按中央新精神办
理,彻底清理和偿还公社化以来“一平二调”的部分,并立即组织工作组搞
试点。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

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