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河南省委贯彻
北戴河会议[1]部署情况简报的批语

(一九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此件[2]发各中央局,省、市、区党委参考。

                     中  央
                    八月廿七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一九六○年七月五日至八月十日在北戴河举行的中共中央工
作会议。

  〔2〕 中共河南省委一九六○年八月二十四日关于贯彻北戴河会议的
部署给中央的报告说,八月十七日至二十二日,省委常委听取了北戴河会议
精神的传达,对中央关于保粮、保钢和保证完成外贸的三个重要指示作了研
究和部署。常委们一致认为,必须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坚持马列主义的
原则,对国际上以赫鲁晓夫为代表的右倾机会主义进行坚决的、长期的、彻
底的斗争。在斗争中,完全拥护中央关于坚持原则、坚持团结的方针和有理
有利有节的原则。为了系统贯彻北戴河会议精神,省委决定于八月二十六日
召开工作会议,会期八天到十天,先传达和讨论形势问题,然后具体研究如
何在河南开展以保粮、保钢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安排今年后四个月的工
作。九月四日,中共中央转发了河南省委的这一报告。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278页

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