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本主义社会内有社会主义
经济形式存在的论点的批语

(一九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一

  伯达、定一[1]同志阅后,退小平[2]同志。

                      毛
                     廿四日
                   根据手稿刊印。

                 二

  此件[3]可看。

                 三

  典型的修正主义,资产阶级走狗的论点。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伯达,即陈伯达,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政治
研究室主任、毛泽东的秘书。定一,即陆定一,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
委员、中央宣传部部长。

  〔2〕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3〕 指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一九六○年四月二十二日编印的一份内
部刊物上登载的《意共再生月刊载文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内有社会主义经济形
式存在》一文。文章摘录了意共中央机关刊物《再生月刊》一九六○年第一
期刊载的《资本主义社会内有没有社会主义经济形式?》一文的以下主要观
点:一、社会主义经济形式和结构应开始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前,并且是
夺取政权的前提。二、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工厂、股份公司、生产合作社和国
家资本主义工业是社会主义的新经济形式。三、无产阶级革命不是要去加深
资本主义的矛盾,使之爆炸,从而夺取政权,而是要解决这个矛盾。毛泽东
在这篇摘要上,还写了一个批语,即本篇三。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158-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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