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李富春、李先念[1]
人代会的报告的批语

(一九六○年三月十六日)



乔木[2]同志:

  富春报告[3]修改进度如何?务请你于三月十八日改完,以便十九、二
十两日由你帮助修改先念的报告[4]。先念报告现由吴冷西[5]在改,是否请
伯达[6]先去帮他改一下,使你在最后两天审改时费力少一些。

                    毛 泽 东
                  三月十六日上午八时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李富春,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
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先念,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
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

  〔2〕 乔木,即胡乔木,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毛泽东的
秘书。

  〔3〕 指李富春一九六○年三月三十日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二次会议上作的《关于一九六○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

  〔4〕 指李先念一九六○年三月三十日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二次会议上作的《关于一九五九年国家决算和一九六○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
告》。

  〔5〕 吴冷西,当时任新华通讯社社长、《人民日报》总编辑。

  〔6〕 伯达,即陈伯达,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政治
研究室主任、毛泽东的秘书。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1月)第86-87页

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