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八届八中全会
《关于彭德怀[1]同志错误的
决议》稿的批语[2]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八月十一日----十六日)



                 一

  退胡乔木同志。有点小的修改[3]。

                    毛 泽 东
                    八月十一日

                 二

即退乔木同志:

  即付印,今晚发给到会所有各同志。

                    毛 泽 东
                  八月十四日下午七时

                 三

彭真[4]同志:

  即刻照此印发。其他三个决议[5],一个公报[6],请你督促即行做最后
一次修改,务于明(十七日)下午发给各同志,以便十八日各同志动身回去
时能带回去照办。

                    毛 泽 东
                    十六日五时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彭德怀,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国务院
副总理兼国防部部长。一九五九年八月,在中共八届八中全会上,被错误地
定为所谓“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反党集团”。一九八一年六月
二十七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
决议》指出:“八届八中全会关于所谓‘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
反党集团’的决议是完全错误的。”

  〔2〕 本篇(一)(二)是分别写在《中国共产党八届八中全会关于
彭德怀同志错误的决议》(草案)的两个修改稿上的批语;本篇(三)是对
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毛泽东的秘书胡乔木一九五九年八月十六日四时
半送审的这一决议修改稿的批语,在这一稿上,决议题目改为《中国共产党
八届八中全会关于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错误的决议》。

  〔3〕 毛泽东对胡乔木一九五八年八月十日送审的这一决议草案,只
作了个别文字上的修改。

  〔4〕 彭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5〕 指《为保卫党的总路线、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斗争》(中国共
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决议)、《中国共产党八届八中全会
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八届八中全会关于撤销黄克
诚同志中央书记处书记的决定》。

  〔6〕 指《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公报》。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第434-4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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