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西省委党校学员对
人民公社的各种看法材料[1]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印发各同志。

                    毛 泽 东
                    七月二十七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一九五九年七月编印的《思想动态》第三
十期上刊载的这个材料说,自五月初开学以来,省委党校学员在学习中开展
了大鸣大放大辩论,有近半数的学员对目前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不同看法。
现将他们对人民公社问题的主要看法汇集如下:(一)认为人民公社没有优
越性。公社的出现并不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是根据上级指示自上而下从
主观愿望出发搞起来的,是人为的产物。(二)人民公社建立太快了,是一
个“早产儿”。有人虽然认为人民公社的出现是适时的,但又认为全国公社
化是快了,应分阶段发展。(三)认为中央关于人民公社的两大决议是“心
血来潮”,是“左”倾思想的复活,其中许多提法是错误的,给下面造成了
很多困难,(四)对“共产风”的来源认识不一。有人认为“共产风”是从
上面刮下来的,中央,省、地委应负责任;有人认为主要是执行中的问题,
应由下面干部负责;还有人认为中央、省委有错,下面也有错。(五)对人
民公社生产方针和分配制度的看法,(1)认为目前实行工农业生产同时并
举的方针为时过早,行不通,公社应以农业生产为主,把工业放在从属地位;
关于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同时并举的方针,有人认为公社化后商品生产
不应扩大,而应逐步缩小。(2)关于分配制度问题,认为工资制与供给制
相结合提得过早,应该取消。(3)认为公共食堂不是共产主义因素,害多
利少。(六)对巩固和建设人民公社方针的认识:有人认为实行三级所有,
说明过去公社是搞快了,现在是纠偏;有人则认为实行三级所有制是使人民
公社倒退,成了无权的空架子,权力下放,也容易产生资本主义经营思想。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第387-3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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