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秘书厅一份
学习简报[1]上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立即印发。

                    毛 泽 东
                    七月二十七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国务院秘书厅党委办公室一九五九年七月九日编印的第二十
五期《秘书厅学习简报》。简报说,近两周来,我厅多数单位在学习中共中
央关于压缩社会购买力的紧急指示过程中,空气较前大为活跃,议论很多,
综合整理如下:(一)关于人民公社问题。1.认为建立人民公社的条件不
成熟。2.认为人民公社所有制与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不太适应。3.人民
公社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不适应我国目前生产力发展水
平和群众觉悟,吃饭不要钱也不符合按劳付酬的分配原则。4.人民公社的
发展太急太猛了。5.人民公社是群众运动搞起来的,但政策没有跟上去。
有的有了正确政策,但在执行中又发生了偏差。(二)关于去年大跃进和全
民大炼钢铁。1.认为“全民炼钢”的口号是不对的,“小土群”可以不搞,
一千零七十万吨钢的指标也可以不提。2.钢的指标是领导上主观主义地规
定的。3.以钢为纲的口号有问题,只有钢满足不了经济生活多方面的需要。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第3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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