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关于农业的五条紧急
指示稿的批语和修改[1]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五月六日)



                 一

  即送刘、周、朱、林、陈、小平[2]阅,请尚昆[3]于明七日用电话发去,
另印如前示。

                      毛
                      六日
                   根据手稿刊印。

                 二

  恢复社员的自留地,仍然按照原高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自留地不超过
也不少于每人平均占有土地的百分之五。没有自留地不能大量发展私人喂养
的猪鸡鹅鸭,不能实行公养私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

                 根据毛泽东修改件刊印。

                 三

  以上五条[4],请你们立即布置实行。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本篇(二)中用宋体字排印的是毛泽东加写的文字;本篇(三)
是毛泽东在指示稿的末尾加写的一句话。毛泽东还为指示稿拟了《关于农业
的紧急指示》的标题。一九五九年五月七日,中共中央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地委、县委下发了这一指示。

  〔2) 刘,指刘少奇。周,指周恩来。朱,指朱德。林,指林彪,陈,
指陈云,当时均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小平,即邓小平,当时
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

  〔3〕 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中央办公
厅主任。

  〔4〕 经毛泽东修改后的中共中央指示稿的五条内容主要为:一、省、
地、县各级党委第一书记必须在五、六两个月内,以抓农业为中心。二、必
须加强小麦后期管理,做好麦收的一切准备,保证丰产丰收,颗粒还家。三、
扩大春擂和夏种的面积。四、迅速扭转养猪头数大量减少的局面,集体喂养
和社员私人喂养应该并重,对私人养猪要给以必要的安排和照顾。五、在群
众中普遍传达、讨论和执行毛泽东关于农业方面六个问题的意见,继续贯彻
实行农业生产的八字宪法,把群众动员起来,迅速掀起一个春播和夏收夏种
的生产高潮。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第250-2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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