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银行总行党组关于
收回农业贷款中发生问题
的检查报告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此件[1]写得很好,有恰当的分析,几乎每一个问题都有交代,使人看
得懂,不会头痛。

                    毛 泽 东
                    三月二十九日
               根据中共八届七中全会文件刊印。

 注 释

  〔1〕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党组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五日给国务院副总
理李先念并转中共中央、毛泽东的这一报告说,一九五八年冬季以来,银行
在收回农贷的工作中确实存在着不少错误和缺点,若干地方由于收贷过多,
影响了公社资金的正常周转,给公社生产和社员生活安排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第一,有些地方去年在收购农产品的过程中,采用
“放卫星”的方式收回贷款。第二,有些地方在改革规章制度中实行“存贷
合一”的办法,公社一有钱存入银行,就自然地作为归还贷款,致使收回了
一部分不应收回的贷款。上述错误的发生,从思想上来检查,主要是我们从
业务上考虑问题多,从政治上考虑问题少。为了纠正上述问题,我们商定了
以下四条办法:(一)对公社的农业贷款,取消存贷合一的办法,将公社存
款帐户与贷款帐户分开。(二)去年十二月以来收回的农贷中,属于未到期
或不应收回部分,可以退还人民公社。(三)今后到期的农贷,应当收回的
仍要继续收回,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收回。(四)农业贷款指标,建议只用于
农业生产(包括社办工业)。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第169-1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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