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安徽的十项规定[1]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一

  这个文件[2],较之他省有许多新鲜东西,又是切实可行的。写法也是
一项改革,用口语,使人一看明白,较之现在相当流行的半古半今、半文半
白、使人硬是看不懂,或者勉强懂了但是过眼即忘记得干干净净的那种文体,
要好得多。

                    毛 泽 东
                  1959年3月26日
                   根据手稿刊印。

                 二

  即印发。然后,用电话传至各省、市、区党委。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这是对中共安徽省委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关于六级干部会
议十五日至二十日的情况简报的批语,题目是毛泽东拟的。

  〔2〕 中共安徽省委的这期情况简报,题为《安徽的十项规定》。简
报说,我省六级干部会议于三月十五日至十七日学习了中央关于公社管理体
制的若干规定,并结合安徽情况制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要点如下:一、关
于以原来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问题,按三种情况执行:(1)现在的大
队就是原来一个高级社的,即以原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2)现在的大
队是过去几个高级社合并而成的,仍以原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3)现
在的大队由原来规模较大的高级社划分开的,一般不再合并,以大队为基本
核算单位。二、公社的机构编制要进行压缩,行政管理人员要精减下放。三、
工业、副业、基建等事业的经营管理范围,原则上应根据它们的性质、规模
和公社各级的力量进行安排。四、关于包产问题,除生产队仍按以往办法实
行包产外,生产队对生产组也应实行包产。五、关于收益分配问题,规定上
缴国家百分之七,公共积累百分之十八,生产费用百分之二十,社员分配百
分之五十五。六、关于伙食供给问题,采取供给制和补贴制两种办法。七、
对过去的财务帐目应结算清楚。八、对穷队首先应教育社员下决心,立大志,
自力更生赶上富队,同时,国家在贷款、投资等方面予以支持。九、关于劳
动力的分配比例,确定用于农业的占百分之八十四到八十六。过去安排不合
理的应及时调整。十、公社的各级干部都要参加劳动。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第160-1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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