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会议[1]上的讲话提纲[2]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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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章程 (二)小队部分所有制 (三)吃饭不要钱 (四)算帐 (五)五月普遍选举 (六)今年分配、明年计划,年底搞一次 (七)35亿元(公粮及附加)绝对数问题 (八)县不要积累 (九)收款放款问题 (十)国家投资问题,10亿元 (十一)开会方式问题 (十二)管理费和不脱产干部的补贴问题 (十三)重点放在穷队 (十四)何时过渡,如何过渡? 根据毛泽东修改件刊印。 注 释 〔1〕 指中共中央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五日至四月一日在上海举行的 政治局扩大会议。 〔2〕 这个提纲的前六条原是由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拟写的,毛泽 东修改时增写了后面八条。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毛泽东在政治局 扩大会议上讲到了其中的前十二条。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第157-1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