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提纲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三月)



  县、社会议如何开?

  生产队太小,例如只有几十户。一百多户是可以的吧?

  小队的部分所有制,是否应当承认?不承认,怎样?

  如何当公社党委第一书记和县委第一书记?

  这两级不通的人,有多少?如何办?

  半粮食供给制(例如250斤),是否应当正式规定,范围多大(是否
占全省25%的食堂)?

  非农忙时食堂散伙,在一部分地方,如何?

  富裕中农不参加食堂,如何?

  对大片麦、棉、油料、烟、麻、菜的种植计划,是否有不利之处?

  对大协作,是否有不利之处?

  具体问题的解决,有无文件?

  宣布三、五、七年就可以由小集体到大集体过渡,有些人不想种果树了,
不想植树了,不想搞长远计划了,怎么办?

  多种作物安排问题,关系甚大。

  粮食与经济作物的安排,每队都要并举,按季节,作物参差不一,有利
于劳动力的调节,有利于经济。

  地、县、区、乡的重点问题:

  过去说,抓两头,带中间。实际只抓了富点;现要转过来,抓穷点,要
学枣阳县委1958年提出口号:大战五条冈,结果:棉花增两倍,粮食增
一倍。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第141-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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