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
全国农村工作部长会议
报告[1]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请小平[2]同志印发到会[3]各同志。

                     毛泽东
                    一月廿六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四日请中央书记处书
记谭震林转中央、毛泽东的这一报告说,这次全国农村工作部长会议,着重
讨论了农村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问题。具体内容如下:(一)关于劳动力分
配规划和提高劳动生产率问题。会议认为,解决今年劳动力紧张的关键是在
首先保证实现钢、煤、粮、棉四大指标的前提下,合理地分配使用劳动力。
同时通过继续大搞工具改革、改善劳动管理等项措施来提高劳动生产率。
(二)关于公社分配问题。会议提议:(1)保证百分之九十的社员增加收
入,其余的不减少收入;(2)争取做到供给部分和工资部分各占一半;
(3)公社分配收入和家庭自产收入,大约保持九比一的比例;(4)工资
尽可能按月发放。(三)做好公社的初步整顿等项工作,加强对公社的领导。
毛泽东在审阅时,对这个报告还作了个别文字上的修改。

  〔2〕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3〕 指当时正在北京召开的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第26-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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