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意毛泽东不作下届国家主席
候选人的决定稿的批语和修改[1]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八日、九日)



                 一

  请小平同志即刻印发。

                    毛 泽 东
                    12月8日

                 二

  退小平同志印发各同志。请各有关同志今晚即以电话

  将此件通知各省市自治区,在明后两天至迟大后天(十二月十二日)开
完电话会议,传达到人民公社。

                    毛 泽 东
                  十二月九日下午五时半

                 三

小平同志:

  有几个字的修改,不要再印,只在发表时照改稿登报就是。阅后,请交
尚昆[2]办理。

                    毛 泽 东
                    十二月九日
                   根据手稿刊印。

                 四

  几年以来,毛泽东同志曾经多次向中央提出,希望不再继续担任中华人
民共和国主席的职务。中央全会在经过了充分的、多方面的考虑以后,决定
同意毛泽东同志这个提议,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不再
提他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候选人。中央全会认为,这完全是一个积极
的建议。因为毛泽东同志不担任国家主席的职务,专做党中央的主席,可以
使他更能够集中精力来处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路线的问题,也有可能
使他腾出较多的时间,从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工作,而并不妨碍他对于
国家工作继续发挥领导作用。这样,对于全党和全国人民都更为有利。毛泽
东同志是全国各族人民衷心爱戴的久经考验的领袖,在他不再担任国家主席
的职务以后,他仍然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领袖。在将来,如果出现某种特殊情
况需要他再担任这种工作的时候,仍然可以根据人民的意见和党的决定,再
提他担任国家主席的职务。各级党委应当根据这些理由,在党的适当会议上,
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在工矿企业工人的集会上,在人民公社的集会
上,在机关、学校、部队的集会上,向党内党外的干部和群众进行充分的解
释,以便大家了解这件事的理由,而不致有所误解。

               根据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十八日《人
               民日报》刊印。(有毛泽东修改件)

 注 释

  〔1〕 本篇收入毛泽东在审阅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同意毛泽东提出的关
于他不作下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候选人的建议的决定稿时写的三个批语和
对决定稿的修改。其中:(一)写在全会决定的初稿上;(二)写在中共中
央总书记邓小平为印发决定稿给毛泽东的信上;(三)写在毛泽东最后修改
的全会决定稿上;(四)是毛泽东修改定稿的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同意毛泽东
提出的他不作下届国家主席候选人的建议的决定,文中用宋体字排印的是毛
泽东加写和改写的。这个决定于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在《人民日报》发
表。

  〔2〕 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中央办公
厅主任。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633-6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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