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
四十条(一九五八~一九七二年)》
初稿的批语和修改[1]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



                 一

尚昆[2]:

  送小平[3]同志阅办。略有修改。

                    毛 泽 东
                  十一月八日下午十时

                 二

尚昆同志:

  请你邀集刘、邓、伯达[4]三同志在一起,看一下,作最后斟酌,立即
付印,在天明前分发到会[5]各同志。当改即改,我不再看了。

                    毛 泽 东
                  十一月十日下午十时
                   根据手稿刊印。

                 三

  我国人民面前的任务是:经过人民公社这种社会组织形式,高速度地发
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全国工业化、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逐步地使社会
主义的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逐步地使不完全的社会主
义的全民所有制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建成社会主义;同时,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共产主义的因素必将逐步增长,这就将在物质条
件方面和精神条件方面为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奠定基础。

                 根据毛泽东修改件刊印。

                 四

  在一九五六年九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
了两个长期计划,一个是规定在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二年期间包括工业、农
业、运输业和文教卫生等项事业的“第二个五年计划”,一个是“一九五六
年至一九六七年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前者经过一九五八年一年的实践,
后者经过一九五六年至一九五八年三年的实践,都已经在主要项目和多数要
求方面基本上完成,有些并且超过了。这是全党和全国人民团结一致、英勇
奋战的结果。现在,党和人民都希望我们制定一个新的计划性的长时间的纲
领,以代替旧的过了时的纲领,作为全党全民的奋斗目标。“十五年社会主
义建设纲要”,就是这样一个新纲领。这个纲领,作为草案的第一稿,是在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中〈上〉旬郑州会议上通过的。随后在十一月下旬,在中
国共产党八届二〈六〉次中央全会上通过,仍为草案第一稿。由于是一个包
括三个五年的长期计划,根据现在(一九五八年)的经验,对于若干问题,
主要是工业方面的问题,所作的回答,是带有很大的估计性的。因此,我们
  中共中央政〔治〕局  认为在苦战三年时间内,这个草案,还只应当
在党的县级以上的高级干部范围内,予以研究。苦战三年,我们将取得很多
的经验。大约到1960年,至迟在1961年春季,这个草案就可以公开
发表,交给全党全民展开讨论,然后,提到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正式予以通过。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五

  在上述条件下,到一九七二年,争取将全国现有耕地面积十八亿亩中每
年播种的面积只要六亿亩左右,以另一个六亿亩左右的耕地休闲和种植绿肥,
其余六亿亩左右的耕地植树种草,使整个农村园林化。

                 六

  从一九五八年起,所有的耕地每三年轮流深翻一次,深度从一尺到三尺,
一部分还要更深些,例如深达四、五、六、七尺。

                 根据毛泽东修改件刊印。

                 七

  经营林业,也应当在可能的条件下,逐步采取深耕、施肥、灌水的方法。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八

  劳动和休息要有节奏地结合起来。应当保证每个劳动者有足够的睡眠时
间、休息时间和娱乐时间,每天睡眠、休息和娱乐的时间不得少于十二小时,
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

                 根据毛泽东修改件刊印。

                 九

  废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家长制。在住宅建筑方面,注意使住房
适宜于每个家庭的男女老幼的团聚。

                 十

  要把为食堂服务的工作,看成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种崇高的工作。

                十一

  要把为托儿所、幼儿园服务的工作,看成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种崇高的工
作。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十二

  人民公社应当按照满足社会需要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生产。既要发展直
接满足本社需要的自给性生产,又必须尽可能广泛地发展商品性的生产。这
种商品生产,通过商品交换,既可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又可以换回
等价物资,满足本社生产上和社员生活上日益增长的需要。在商品流通过程
中,价值、价格和货币仍然将起它们的积极的作用。

                十三

  为了准备条件,在帝国主义如果发动对我国的侵略战争的时候彻底打败
侵略者起见,我国应当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

                十四

  一切工作都必须力求合乎实际,力求把革命的热情同实事求是的精神结
合起来。浮而不实,爱好排场,谎报成绩,表里不一,这一切,都是要不得
的。

                 根据毛泽东修改件刊印。

 注 释

  〔1〕 《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一九五八  一九七二年)
》初稿,是提交一九五八年十一月第一次郑州会议讨论的一个文件。毛泽东
对这个《纲要》初稿进行了多次修改。本篇(一)(二)是毛泽东修改《纲
要》初稿时写的批语;(三)至(十四)是毛泽东对《纲要》初稿的修改,
其中用宋体字排印的是毛泽东加写和改写的文字。(原书宋体字在此处排为
斜体字--编辑)

  〔2〕 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中央办公
厅主任。

  〔3〕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4〕 刘,指刘少奇。邓,指邓小平。伯达,即陈伯达,当时任中共
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

  〔5〕 指当时正在郑州召开的有部分中央领导人、大区负责人和部分
省市委书记参加的工作会议,即第一次郑州会议。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503-5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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