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南省委关于开展共产主义
教育运动意见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十月三十日)



                 一

乔木[1]同志:

  此件[2]很好,可在红旗发表。

                    毛 泽 东
                  十月卅日下午十一时
                   根据手稿刊印。

                 二

  插红旗,拔白旗。[3]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乔木,即胡乔木,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2〕 指中共湖南省委一九五八年十月二十日关于开展共产主义教育
运动的意见。其中介绍了被称为“一面共产主义的鲜艳红旗”的南县华东农
业生产合作社党支部书记朱元生和被称为“一面资产阶级思想的白旗”的浏
阳县星星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队长刘耀琪在人民公社运动中的表现。认为这
两面旗帜,两个对立面,充分反映了人民公社运动中农村的共产主义思想和
资本主义思想的两条道路的斗争,是当前农村两条道路思想斗争的缩影。一
方面是广大农民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已经迅速成长,成为运动的主流。
另一方面,有一部分人反对公社统一分配,认为违背按劳取酬原则,穷社剥
削富社,不公平,不合理,不能发挥劳动积极性,以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观
点来理解共产主义。同时,秋后算帐派大肆反攻,干部中也有人对人民公社
来得如此快思想准备不足。因此,很有必要通过人民公社运动,来一个全民
的共产主义思想大革命,大破大立,将一切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的资产阶级
思想和右倾保守等等白旗或灰旗,通通连根拔掉,让共产主义思想占领全部
阵地。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出版的《红旗》杂志第十二期发表了中共湖
南省委的意见。

  〔3〕 这是毛泽东为在《红旗》杂志上发表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开展共
产主义教育运动的意见而拟的标题。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477-4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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