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炮击和
发表《告台湾同胞书》给
彭德怀、黄克诚[1]的信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十月五日、六日)



                 一

德怀、克诚同志:

  不管有无美机美舰护航,十月六、七两日,我军一炮不发;敌方向我炮
击,我也一炮不还。偃旗息鼓,观察两天,再作道理。空军必须防卫,但不
出海。还有一事:两天中,不要发表公开声明,因为情况如何,尚待看清。
以上请即令行。或者即以此信转发叶飞、韩先楚[2]。

                    毛 泽 东
                   十月五日上午八时

  此件处理后,送总理一阅。

                 二

彭、黄,请发韩、叶[3]:

  昨天我说不发声明,看两天再说。随后想了一下,还是先作声明为好,
所以有告台湾同胞书[4]。此件即将发出,请福建前线广播电台多播几次,
为盼!

                    毛 泽 东
                   十月六日上午二时

  即送克诚办。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彭德怀,当时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部
长,主持军委日常工作。黄克诚,当时任中共中央军委秘书长、国防部副部
长。

  〔2〕 叶飞,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政治委员。韩先楚,当
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司令员。

  〔3〕 彭,指彭德怀。黄,指黄克诚。韩,指韩先楚。叶,指叶飞。

  〔4〕 指毛泽东起草的、准备以国防部部长彭德怀名义发表的《告台
湾同胞书》。见本册第439  440页。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437-4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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