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国办人民公社情况汇报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九月六日)



小平[1]同志:

  此件[2]可以印在京各中央委员。

                    毛 泽 东
                     九月六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2〕 指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谭震林向毛泽东报送的关于各地办人民
公社情况的全国电话汇报会议的材料。材料说,九月四日晚,中央书记处召
开了全国各省、区、市委(缺西藏)电话会议,听取各地汇报办人民公社的
情况。据汇报,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建立人民公社的高潮已经到来。河南
已经全省实现公社化,河北、北京市郊区九月十日前可实现公社化,山西、
山东、上海市郊区九月半可实现公社化,其他大部分省正在总结试点经验,
逐步展开,估计九月底前均可实现公社化。只有内蒙、福建、新疆三个地方,
九月搞试点,秋后铺开,计划到今冬全部搞完。至会前统计,全国农村已建
立九千零三十四个人民公社。一般是一乡一社,少数是数乡一社,除河南修
武县外,山西、陕西、青海也有个别县实行一县一社。最大的社已达六万四
千户(山西高平县),最小的不到一百户(黑龙江一个公社,但方圆有八九
十里)。各地建立人民公社一般分作两步走:秋前先搭架子,换牌子,上动
下不动,实行统一调配劳动力,统一安排生产;秋后再处理具体政策和解决
经营管理等问题。这次运动的发展非常迅速,而且很健康。群众情绪非常高
涨,现在各地农村到处是锣鼓喧天,纷纷写决心书、申请书、大字报,要求
办公社。已办公社的地方,又掀起新的生产高潮。只有少数地方由于思想发
动不够好,群众有顾虑,发生了杀鸡、杀猪、卖牲口、砍树、藏粮等不正常
现象。对此,各地均已引起注意,并在纠正中。材料还提出了几个需要研究
的问题:一、城市是否也办公社?二、国营企业是否办公社?三、农村建立
公社后,国营财贸机构怎么办?四、是否办县联社?五、牧区是否建立公社?
六、喇嘛是否允许参加公社?七、是否实行供给制?八、如何保证运动正常
发展?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402-4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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