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公社的构想[1]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



  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
(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
为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

                根据一九五八年七月十六日出版
                 的《红旗》第四期刊印。

 注 释

  〔1〕 这是《红旗》杂志总编辑陈伯达在《红旗》杂志一九五八年第
四期发表的《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一文中引述的毛泽东的话。这句话后
面还有一段说明:“在这样的公社里面,工业、农业和交换是人们的物质生
活;文化教育是反映这种物质生活的人们的精神生活;全民武装是为着保卫
这种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在全世界上人剥削人的制度还没有彻底消灭以前,
这种全民武装是完全必要的。毛泽东同志关于这种公社的思想,是从现实生
活的经验所得的结论。”

  一九五八年八月上半月,毛泽东在河北、河南、山东、天津等地视察,
又就人民公社和其他一些问题发表了意见,对此,新华社作了报道。主要有:
(一)据新华社八月十日电,毛泽东于八月初视察河北省徐水县,当中共徐
水县委第一书记张国忠汇报说徐水县秋季要收十一亿斤粮食时,毛泽东问:
“你们全县三十一万多人口,怎么吃得完那么多粮食?粮食多了,怎么办?”
张国忠表示没有考虑这个问题。毛泽东说:还应该考虑到生产了这么多粮食
怎么办的问题。毛泽东要求徐水县委早抓明年的粮食规划,要多种小麦、多
种油料作物,种菜也要多品种,这样来满足人民的需要。(二)据新华社八
月十一日电,毛泽东于八月六日视察了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在参
观这个公社的棉田时,毛泽东问社干部:“你这样的棉花有多少?”社长王
文生说:“七里营生产队一万五千亩,有五千多亩是这样的。每亩保证皮棉
一千斤,争取两千斤。”毛泽东笑着向吴芝圃(河南省委第一书记)说:
“吴书记,有希望啊!你们河南都像这样就好了。”吴芝圃说:“有这么一
个社就不愁有更多这样的社。”毛泽东说:“对!有这样一个社,就会有好
多社。”(三)据新华社八月十二日电,毛泽东于八月九日在山东视察,中
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谭启龙、裴孟飞汇报了山东省各项工作的情况。毛泽
东强调部署各项工作必须通过群众鸣放辩论。他说,计划、指标不经过群众
辩论,主意是你们的,辩论后,群众自己是主人了,干劲自然更足。毛泽东
还要求领导干部多到下面去看,帮助基层干部总结经验,就地进行指导。当
谭启龙汇报历城县北园乡准备办大农场时,毛泽东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
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四)据新
华社八月十五日电,毛泽东在天津市视察,在天津市长李耕涛汇报天津工业
当前主要情况时,毛泽东指示:地方应该想办法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首先
是协作区,然后是许多省,只要有条件,都应建立比较独立的但是情况不同
的工业体系。随同毛泽东视察的中共天津地委第一书记赵克汇报了非山区组
织群众到山区去开矿,大搞钢铁的情况,毛泽东很称赞,他说:一个粮食、
一个钢铁,有了这两个东西就什么都好办了。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317-3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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