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京山县合作乡八一社常年
办食堂的经验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七月十四日)



陈伯达[1]同志阅。退毛。

  第十一页湖北京山县合作乡一个合作社办食堂一事[2],可以考虑在红
旗上发表。

                    毛 泽 东
                    七月十四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陈伯达,当时任《红旗》杂志总编辑。

  〔2〕 新华社一九五八年七月十二日编印的《内部参考》第2528
期刊载湖北省粮食厅工作组《农业社办食堂对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有很大促进
作用》一文,介绍湖北省京山县合作乡八一社常年办食堂的经验,其中说,
在京山县合作乡八一社,提起办食堂这件事,无论社干部和社员都会喜笑颜
开地把它赞扬一番。这个社的农民喜欢食堂,是由于办食堂对促进生产、改
善生活有四大好处:第一个好处是节省了劳动力,扩大了社员的收入,第二
个好处是节约了粮食,第三个好处是节约了燃料,减少了社员开支,第四个
好处是有利于发展生猪生产。但这个食堂开始并没有办好,他们经历了三次
兴办两次垮台的过程,主要原因是食堂的管理工作未做好,加之吃饭的分配
方法有问题。社里领导针对社员群众存在的怕办得不合理、怕管理人员贪污
以及富裕农民怕露富的思想顾虑,进行了以下几件工作:首先,深入一点,
作出榜样,用实事解除社员的误解。其次,成立组织,加强管理。全社以管
财经的主任为主,吸收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了食堂管理委员会,各队也成立
了食堂管理小组。主要任务是检查帐目、随时听取群众对食堂工作的反映,
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改进食堂工作。再次是坚持自愿入食堂的原则。对于不
愿入食堂的农户的粮食、烧柴,仍然按分配原则如数分给。由于坚持了自愿
原则,加之食堂越办越好,使原来不愿入食堂的农户也自动要求参加了。一
九五八年八月一日出版的《红旗》杂志第五期以《八一农业社的食堂是怎样
办好的?》为题发表了这篇文章。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315-3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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