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冶金部党组关于产钢计划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一

  此件[1]发给各大协作区,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中央委员,中央
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党组,军委会议各同志。

                    毛 泽 东
                    六月廿二日
                   根据手稿刊印。

                 二

  刘邓[2]阅发。各省市用电报发去。军委会议,请克诚[3]印发。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冶金部党组一九五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关于产钢计划给毛泽东、
中央的报告。报告说,华东区提出争取明年华东区钢的生产能力达到八百万
吨。这是一个极重要的建议指标。根据这一指标,我国钢铁工业的发展,又
将进入一个新的水平。我们和华东区的同志研究了争取明年达到生产能力八
百万吨的措施,同时其他各大协作区也在最近分别召开冶金工业的规划会议,
研究各大协作区明年及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指标。从各大协作区会议的情况看,
明年钢的产量可以超过三千万吨,而一九六二年的生产水平则将可能达到八
九千万吨以上。目前冶金部正用全力协同各区,共同组织设计、设备制造以
及技术力量的培养等项工作。

  〔2〕 刘,指刘少奇。邓,指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
院副总理。

  〔3〕 克诚,即黄克诚,当时任中共中央军委秘书长。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281-282页

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