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决定成立财经、政法、
外事、科学、文教各小组的
通知稿的批语和修改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六月八日)



                 一

  即送刘、林彪、小平、彭真、周、陈、朱、彭[1]阅,交小平办。

  此件加了职权划分[2],小组成员也有些增加[3],请你们阅后,退小平
提付政治局讨论、通过,然后发出。有不同意见,请即告我。

                    毛 泽 东
                   六月八日上午三时
                   根据手稿刊印。

                 二

  党中央决定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各小组。这些小组是党
中央的,直隶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向它们直接做报告。大政方针在政治局,
具体部署在书记处。只有一个“政治设计院”,没有两个“政治设计院”。
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都是一元化,党政不分。具体执行和细节决策属政府
机构及其党组。对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政府机构及其党组有建议之权,但
决定权在党中央。政府机构及其党组和党中央一同有检查之权。

                 根据毛泽东修改件刊印。

 注 释

  〔1〕 刘,指刘少奇。林彪,当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彭真,当时任中
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指周恩来。陈,指陈云,
当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朱,指朱德。彭,指彭德怀,当时
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部长。

  〔2〕 指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决定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
各小组的通知稿中增写的关于职权划分的一段文字,即本篇(二)。

  〔3〕 毛泽东在中央财经小组名单中,增加了副组长谭震林,组员王
鹤寿、赵尔陆。谭震林,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王鹤寿,当时任冶金
工业部部长。赵尔陆,当时任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268-2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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