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罗瑞卿[1]在八大二次会议
上的发言稿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五月十二日)



  退罗瑞卿同志。此件[2]已阅,可用。

                    毛 泽 东
                    五月十二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罗瑞卿,当时任中共中央委员、公安部部长。

  〔2〕 指罗瑞卿一九五八年五月十日送毛泽东审阅的准备在中国共产
党第八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发言稿,题目是《进一步贯彻群众路线,
更好地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大跃进》。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2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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