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苏省委关于农业中学
问题的报告[1]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四月八日)



  付讨论。研究推广办法[2]。

                    毛 泽 东
                  一九五八年四月八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中共江苏省委一九五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关于农业中学问题向
中央、上海局的报告。报告说,江苏省的农业中学,是从邗江县施桥乡和海
安县双楼乡开始的。施桥乡用七天的时间办了两所,双楼乡用四天时间办了
一所。现在,全省各县都在筹办这类学校,截止本月二十四日,共兴办八百
五十一所。举办农业中学必须贯彻群众自办、半耕半读、勤俭办校、为生产
服务和谁读书谁出钱的原则。从已办和正办的农业中学来看,有以下几个特
点:办学的目的比较明确,是为了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知识的劳动者。
办学的方法,是在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相信群众,许多重大问题都经过
群众讨论解决。学制一般暂定三年,也有打算学两年的。课程一般有语文、
数学、农业知识(或者有关技术知识课等)、政治四门课。教材暂由各县、
市自编,省和专区也在编写。教师就地取材,一是没有升学的高中生,二是
下放干部兼课,三是在中小学教师中挖潜力,兼课。上课时间,有半日制,
有隔日制,个别也有早晚班制,形式不拘,以有利于生产、有利于教学为原
则。学生一律走读,实行半耕半读,又劳动,又学习。收费标准,各地不一,
一般是每学期收学费四至五元。校舍一般利用原有祠堂、庙宇或公房,也有
租用民房或搭些草房。都能做到因陋就简,贯彻群众自办,乡社领导,勤俭
办学、勤工俭学的方针。

  〔2〕 一九五八年四月八日,中共中央向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
党委转发了江苏省委关于民办农业中学问题的报告。中央批语中说:(一)
普遍发展民办农业中学,对于满足广大农民学习科学文化的强烈要求和小学
毕业生的升学要求,有重大的作用。这是实现农业技术改造的一项重要工作,
也是文化革命的一个重要方面。凡是有条件的省、市和自治区,应当仿效江
苏的办法,大力发展民办农业中学和其他职业中学。(二)随着各地大量举
办农业中学,师资问题必然感到不足。这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现有师资的潜
力,组织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下放干部和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干部去做教员;
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和改进师范大学、师范学院、师范专科学校和农学院的工
作,采取各种有效方法,迅速培养农业中学的师资,并且帮助农业中学教师
的提高。同时,各级党委还要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根据因地制宜、学以致
用的原则,编辑当地农业中学的教科书。(三)农业中学是一种职业学校,
它和普通中学担负着不同的任务。在城市和农村发展民办职业中学的同时,
还应当加强对普通中学的领导,改进普通中学的教学工作,积极提高教学质
量,以保证高等学校有较高质量的学生来源。普通中学的学生,要利用假期
和休息日的一部分进行劳动,实行勤工俭学,但不应实行“半工半读”,也
不要勉强实行学校“自给”和“半自给”,以致妨碍学生的学习。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174-1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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