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徐水县实现农田
水利化经验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此件[1]连同谭震林的报告[2]付讨论。徐水县的经验普遍推广。

                    毛 泽 东
                    三月廿一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副主任陈正
人一九五八年三月十四日关于河北省徐水县实现农田水利化情况给邓小平、
彭真并报毛泽东、中央各负责同志的报告。报告中说,徐水县从一九五七年
十一月起,苦战三月,已经实现了农田水利化,境内三条河流基本得到治理,
八十六万亩耕地都配备了一套至三套灌溉设施。徐水县兴修水利的特点,是
在群众自办农田水利的方针下,建立一个以小型为基础、大中小型互相结合
的、防洪除涝灌溉相互为用的水利工程系统。报告还介绍了中共徐水县委在
领导兴修水利高潮中的一些经验:(一)在群众高潮面前,首先强调思想大
解放。(二)作风战斗化,说做就做,坚持到底。(三)找先进、学先进、
赶先进。(四)强调加强第一线,强调一切工作深入现场。(五)坚持个人
负责与集体领导相结合的原则。(六)努力使中心任务与各部门工作相结合。

  〔2〕 指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谭震林一九五八年三月十三日关于第二
个五年计划水利建设的初步安排的报告。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143-1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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