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洛阳第一拖拉机厂
跃进规划[1]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三月十六日)



  付讨论。拖拉机型号名称不可用洋字。各种拖拉机样式和性能一定要适
合我国的气候和地形;并且一定要是综合利用的;其成本一定要尽可能降低。

                    毛 泽 东
                    三月十六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中共洛阳第一拖拉机厂委员会一九五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向洛
阳市委并河南省委上报的关于第一拖拉机厂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八年跃进规
划。主要内容是:一、增加品种,拟由原设计的一种产品增至七种基本产品,
和十一种变型产品。二、增加产量,由原设计五万四千标准台,第一期至一
九六一年达到九万九千四百六十六标准台(一九五九年第二季度正式投产,
年底可生产八千二百三十三标准台,一九六○年七月达到设计水平),再经
过二期与三期扩建,增至十九万二千八百六十六标准台,到第三个五年计划
期末我厂可累计生产一百一十一万六千八百九十一标准台。三、第三个五年
计划期末,累计产品可耕作面积六亿三千一百九十六万亩。四、我厂十二年
的累计产量可赶上英国一九七二年拖拉机保有量,即至一九六九年我厂可累
计生产七十一万三千四百五十混合台,超过英国一九七二年本国保有量(七
十万台)一万三千四百五十台。跃进规划后附有“十年内增加品种与逐年产
量表”,表内的“品种名称”列有拖拉机型号“CT 54型”“CT 75
型”等。毛泽东的批语及这个规划,作为成都会议文件在会上印发。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135-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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