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朝两国政府
联合声明稿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二月十七日)



  即送章汉夫[1]同志:

  在《声明》[2]第四页上改了一个字[3],请你即转告总理为盼!

                    毛 泽 东
                  二月十七日下午五时半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章汉夫,当时任外交部副部长。

  〔2〕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准备于
一九五八年二月十九日签署的联合声明。

  〔3〕 毛泽东在审阅中朝两国政府联合声明时,将“不久前召开的亚
非人民团结大会对于加强和发展亚非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团结起
了莫大作用”一句中的“莫”字改为“很”字。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84页

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