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河南省委关于传达讨论
工作方法六十条的报告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二月七日)



                 一

各省委、直属市委、自治区党委、上海局,联省会议各召集
人,中央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党组:

  发给你们河南省委二月二日关于工作方法六十条问题的报告[1]一份,
供你们在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作参考。

                     中  央
                  一九五八年二月七日

                 二

  刘、朱、周、彭真[2]即阅发。用电报发各地,印发各中央委员、中央
候补委员。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中共河南省委的报告中说,史向生同志参加南宁会议回来后,
即于一月二十九日至二月一日召开省委常委会,传达和讨论了毛主席关于工
作方法六十条的指示,同时向省直各部门负责干部作了传达,二月三日分七
个地区召开县委书记以上干部会议,由常委分头去传达。省委常委会完全拥
护毛主席的指示,一致认为这是保证把技术革命搞成功,使我们的社会主义
经济制度获得自己充分的物质基础,从根本上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并进一步
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准备必要的条件。报告说,省委常委会根据毛主
席指示的精神和我省实际情况,对当前工作作了新的部署,要点是:1、整
风要坚持到底,保证全胜;2、作好规划,组织全面大跃进,包括提高农业
规划指标和调整工业规划,开展文教事业的改革运动,培养技术力量,抓好
灾区的基本建设等;3、开展春节大宣传运动,肯定成绩,推广先进经验,
克服右倾保守思想,苦战三年改变全省面貌。

  〔2〕 刘,指刘少奇。朱,指朱德。周,指周恩来。彭真,当时任中
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7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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