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化工部关于第二个五年
化肥预计发展报告[1]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二月三日)



退总理:

  可以印发。要署部长姓名。另注明“密件,注意保存”字样。

                    毛 泽 东
                   二月三日上午三时

  重工业各部,每部都做出一个至几个这样的文件,在几天内交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化工部一九五八年二月一日提交的关于第二个五年化学肥料
预计发展的报告。主要内容是:第二个五年计划到一九六二年化肥的预计产
量;第一个五年计划化肥厂建设项目建成后生产预计;第二个五年计划新建、
扩建和原有的化肥厂生产预计。报告的说明中说:按照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
我们曾将一九六二年化肥的生产水平定为七百万吨,最近又重新研究了这个
问题,认为根据各方面的条件,到一九六二年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到一千万吨
的水平。报告还预测了达到一千万吨化肥产量后将取得的经济效果和为完成
这一计划所需要的投资、技术力量及原料资源等情况。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68页

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