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苏红领巾支援四十条》
新闻稿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八年一月二日)



乔木[1]:

  红领巾新闻[2]可阅,并可参看江苏报纸由新华社写一条新闻播发[3]。

                    毛 泽 东
                     一月二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乔木,即胡乔木,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毛泽东的
秘书。

  〔2〕 指一九五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新民报》晚刊登载的新闻《江苏
红领巾支援四十条》。报道了南京市雨花台区第一中心小学少先队向江苏省
少先队员提出开展“我们也来支援四十条”活动的倡议。主要内容是:(一)
开展各种义务劳动,像积肥、修水沟、除四害、扫盲、种向日葵等,以实际
行动为家乡实现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贡献力量;(二)用我们集体劳动收入
的一部分钱集中上缴,在最有意义或最需要的地方修建红领巾水闸和水库,
作为少先队员对第二个五年计划的献礼。报道说,他们的倡议已受到江苏省
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的支持,红领巾水闸和水库的修建地点也已确定,
“红领巾水闸”将修建在涟水县,“红领巾水库”将修建在赣榆县。

  〔3〕 这条新闻经过改写,以新华社南京十日电播发,载一九五八年
一月十二日《人民日报》,题为《我们也来支援四十条》。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8月)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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