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划委员会党组
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意见

(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央、主席:

  最近我们根据中央和主席关于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指示,参照一九五八年
国民经济全面跃进的形势和一九五九年计划安排的悄况,对第二个五年计划的
基本任务和主要指标又作了一次研究,现在提出以下的意见,提请这次政治局
扩大会议审议。

  (一)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目标是:完成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提前把我
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为
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经济、技术、文化的高度发展,开始向共产主义过渡,创
造条件。

  工业现代化的主要的要求是:全国建成强大的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各协
作区建成比较完整的、不同水平和各有特点的工业体系;各省、市、自治区建
立起一定程度的工业基础,工业总产值超过农业总产值。在钢铁和其他若干重
要的工业产品的产量方面接近美国。

  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的要求是:农业劳动实现半机械化和机械化,凡有条件
的农村基本上实现电气化;农作物大量地使用化学肥料和农药;百分之九十以
上的耕地实现水利化:全部耕地深翻一次。

  发展科学文化的主要的要求是:提前五年实现十二年科学发展规划,在主
要科学技术方面赶上世界上先进的水平;普及中等教育;大大地提高人民群众
的共产主义觉悟。

  改善人民生活的主要的要求是;全体人民丰衣足食,进一步改进居住条件,
同时消灭严重危客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

  (二)根据上述目标和要求,我们对一九六二年的主要指标进行了初步的计
算,详见附表。现在简要说明于后:

  第一、在重工业方面,是以钢为纲来进行安排的。一九六二年如果生产钢
八千万吨,则相应的主要指标为:发电量三千亿度,原煤九亿吨,原油五千万
吨,铜九十万吨,铝一百四十万到一百五十万吨,化学肥料六千万吨,塑料八
十万吨,人造橡胶七十万吨,金属切削机床五十万台,汽车五十万辆,拖拉机
三十万台,海洋船舶五十三万吨(载重量),原木一亿三千万到一亿五千万立方
公尺,水泥九千万吨。

  第二、在轻工业方面,一九六二年生产棉纱二千六百万件,纸一千万吨,
糖一千万吨,食用植物油一千万吨。

  第三、在农业方面,一九六二年的粮食产量,将在达到一万五千亿斤的基
数上根据需要增产,并且适当调整产品品种;棉花生产一亿五千万担;猪达到
七亿头;其他的经济作物和牲畜也应当予以充分注意,争取有更大的发展。

  第四、在交通运输方面,以铁路运输为主,实行各种运输工具的综合利用,
并且使水运将有较快的发展;一九六二年铁路货运量将达到十九亿至二十亿吨;
五年合计,新建铁路五万五千公里到六万公里。

  按照上述主要指标推算,一九六二年的工业总产值约为五千七百亿元,将
比一九五七年增长七点四倍左右,平均每年增氏百分之五十三左右(比一九五
八年预计数增长四点三倍左右,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五十一左右)。一九六二
年农业总产值约为二千四百亿元左右,将比一九五七年增长二倍半到二点八倍,
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三十左右(比一九五八年预计数增长一点二倍左右,平均
诲年增长百分之十七左右)。在一九六二年工农业的总产值中,工业的比重将
达到百分之七十左右。

  为了实现上述指标,第二个五年必须进行巨大规模的建设。初步估算,第
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建设投资约需三千八百五十亿元,比第一个五年增长六点
八倍左右。由于投资定额比第一个五年大大降低,一般是一个钱办两个钱甚至
更多的事,因此实际的建设规模比投资表现的要大得多。

  第二个五年工业方面的重大建设项日,初步安排了一千个以上(过去曾提
出八百个左右,包括不全),这里面还没有全部包括为第三个五年的建设所必
需的、要在一九六二年底以前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因此,重大建设项目实际
上将会更多一些。至于中小型的建设项目,将由各省、市、自治区在编制计划
的时候,根据需要和可能的条件,具体安排。

  粗略计算,第二个五年内需要增加职工二千八百万人左右,其中工程技术
人员约二百一二十万人左右,这一方项,也必须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中加以妥善
安排。

  如果要在一九六二年争取钢的产量达到一亿吨,那末,各项有关的指标都
还要相应提高,各项有关的工作也要相应地加以部署,特别是机械工业的制造
能力在一九六O年以后还应有所增加。现在看来,只要我们抓紧前三年的工作,
在一九六二年生产一亿吨钢是完全可能的。我们将在上述以八千万吨钢为纲所
安排的各项主要指标的基础上,对此作进一步的研究和安排(初步估算数字,
见附表第二方案),争取一亿吨钢的方案实现。

  上述生产指标和建设任务实现之后,我国社会经济面貌将要发生根本的变
化:

  第一,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在工业上做到独立自主。一九六二年前后,
可以每年提供年产二千万吨到二千五百万吨钢的冶金设备和三千万千瓦左右的
全套发电设备,可以提供像一万二千吨以至更大的水压机、三十万千瓦的水力
发电机组、直径一千一百五十公厘的大型轧钢机等各种重型设备,以及大型坐
标搪床、光学仪器、各种精密仪器等。

  第二,基本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到一九六二年,可以保证全国有百分之六
十五左右的耕地采用机器耕作,百分之九十上的耕地实现水利化,全国每亩耕
地平均施用化学肥料六十斤以上,从而大大增强农业战线上征服自然的力量。

  第三,科学技术赶上世界先进水平。在一九六二年以前,可以掌握原子能、
喷气、无线电电子学等“尖端”的科学技术,在工业科学技术方面赶上世界上
先进的国家。同时,农业和医学将完成中国特有的丰富经验的总结工作,而居
于世界上最先进的地位。

  第四,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到一九六二年每人平均的消费量可以达到:
粮食五百五十到六百斤,肉类一百斤,食用植物油二十五斤,食糖二十三斤,
各种布一百尺。城市职工和乡村农民消费水平之间的距离将大大缩小。同时,
由于大力普及教育,教育和劳动相结合,干部参加体力劳动,人民的文化水平
将显著地提高,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将日益缩小。

  第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空前发展和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空前提高,新的
共产主义的社会关系必将得到迅速发展,人民公社必将成为我国社会基层的主
要形式。

  上述这些变化说明:经过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努力,我们将建成社会主义,
并且为第三个和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开始向共产主义过渡准备物质的和思想的
某些条件。

  (三)对第二个五年建设的部署,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在贯彻执行党的总路线和“三个并举”方
针的条件下,首先必须苦战三年,突破致点。主要抓三个“元帅”和两个“先
行”。在一九六O年,粮食产量要达到每人二千斤,使我国的建设事业能够在
生活资料充分供应的条件下顺利进行;钢产量要达到五千万吨,并且在品种方
面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冶金设备、发电设备和重型机床的制造能力要增长上去,
做到自力更生。同时,铜和铝,电力、煤炭和石油,水泥和木材,化学工业特
别是基本化学工业,都应当有相应的增长。运输方面也必须有适当的安排。

  在集中主要力量抓重点的时候,又应当注意其他经济部门的相应发展,以
便为后两年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全面跃进,为人民生活的更大改善,创造顺利的
条件。总之,应当全面安排,重点突破,有步骤地解决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
题,及时地调整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

  第二、把保证速度和合理布局这两个方面正确地结合起来。为了保证速度,
某些原来工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在工业上进行适当的扩建改建是需要的,但是
为了促进全国经济比较均衡的发展,必须积极地建设经济落后地区的工业。经
济发达地区应当积极支援经济落后地区,沿海工业基地应当积极支援内地。所
有地区的经济发展,除了考虑国家规定的外调任务和协作任务以外,应当根据
本区的需要来合理安排。

  为了适应国防安全的要求,特别是适应逐步消灭城乡界限、全国经济走向
均衡发展的共产主义要求,企业的布置应当适当分散,并且利用现有的中小城
市和集镇;先从事生产再逐步进行城市建设;企业的规模除必要的骨干项目以
外,应当多采取中小型。

  现有的大城市除了安排必要的大型企业、高级的精密的机械工厂、科学技
术的研究机构和试验机构外,应当尽可能地少安排一般的企业。

  第三、科学技术上抓两头,带动中间,即抓群众性的技术革命远动和“尖
端”科学技术事业的基本建设,带动工业、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的技术改造。采
取普及和提高相结合、土法和洋法项结合的方针。土法固然要一步步提高,洋
法也要不断改进,使之适合于我国情况和符合于多快好省的要求。

  群众的创造发明和各种科学研究成果,应当及时总结和推广,这是使科学
技术迅速地为生产服务的关键性措施。

  第四、采取“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加强协作、共同负责、重点建没、枝
叶扶持”的计划方法和管理方法,使计划性和积极性正确地结合起来。各方面
的积极性应当纳入计划,在加强计划性的条件下应当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各级的计划都应当是全国统一计划的一部分,全国的计划由中央、省市(自治
区)、县三级分别管理,共同负责,保证完成。重要的原材料和设备由中央有
关部门统一分配,以便保证完成国家计划规定的重点项目和主要生产指标;各
有关部门在分配的时候,应当给地方留出一定的机动数,并且规定超产部分的
分成比例,由地方支配。实行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的“大包干”制度。各
地区在保证完成国家的生产指标、重点项目、新增生产能力和财政收入的条件
下,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按照多快好省的要求,对生产、建设事业进
行统筹安排。

  (四)考虑到今年的生产和基本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今后四个月各地方和
各部门将把主要力量放在抓今年的工业生产、建设和编制明年计划方面,因此
提议正式编制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工作,推迟到明年四、五月间进行(某些必需
进行的研究工作,应当指定专人继续进行)。编制的方法,可以以各协作区和
各省、市、自治区为单位,参照我们这次提出的指标,并联系第三个五年的设
想,提出计划草案,然后由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中央各部进行综合平衡,争取
在明年第三季度提出全国的第二个五年计刘的草案和第三个五年规划的轮廓草
案;也可以考虑把第二个五年计划和第三个五年规划合并起来,制定出十年工
业发展的“四十条”。

  国家计划委员会党组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

  (完)
录自《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一册(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北京:中共中央
文献出版社,1995年5月第一版)第431-438页

回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