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跃进期间贵州省粮食征购情况



◇ 粮食“高征购”

  1958年,贵州全省实现人民公社化,粮食的定产、定购、定销数字,则
由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并到各自所属公社的生产队,以队为计算粮食购销的单
位。

  对农业社的定购数,以1957年农业社(户)的统购粮食数加上1958年增
产部份的增购数为准,1958年比1957年增产的粮食,一般增购其22%.定购
数核定后,自1958年起.5年基本不变,增产不增购。农业社向国家交售的
粮食品种,在每年春耕生产以前由国家分配一次,并实行“定时、定点、定
质、定量、定品种”的五定交接合同,使入仓工作制度化.是年的3月和8月,
贵州先后召开两次财贸工作会议,确定商业“大跃进”十大纲要,由于“左”
的错误.在大购大销的思想指导下,以完成购销好坏实行“插红旗”、“拔
白旗”,促使某些人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农业生产出现高指标,高估产,
浮夸风,随之出现的是粮食高征购,农民负担过重。1958年,全省夏秋粮食
长势很好,一度预产180亿斤,由于农村抽调大批劳力支援工业,使一些已
经成熟的粮食丢在地里无人收,造成了丰产不能丰收。同时,城市和矿区增
加非农业人口60万人,粮食需求量增长很大。因此,将粮食征购任务调增到
36亿斤原粮(下同),后来粮食产量降到104.98亿斤,比1957年减产2%,
而征购完成33.53亿斤,比1957年增加23.8%,人均留粮又比1957年减少35
斤。购了过头粮,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1959年和1960年,由于“左”倾错误和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生产急剧
下降,局势非常紧张,为了保证国家掌握足够的粮食,1959年实行“多购少
销”原则。采取“四快”(快收、快打、快购、快运),“四边”(边收、
边打、边购、边运)办法,打破历史惯例,在九月底前突击完成粮食征购任
务,向“国庆献礼”,违背了自然规律,多购了粮食,在产量减到84.64亿
斤的情况下,征购原粮仍达40.17亿斤,占产量的47.5%,而且收购的粮食
质量差,水分高,给以后的保管和供应工作带来困难。196O年,产量继续减
到63.23亿斤,征购则占产量的52.1%,购后人均留粮只有215斤(原粮),
降到建国以来最低水平。

  1958~1960年,连续3年的高征购,导致产、购、留比例严重失调.征
购从国家需要考虑得多,从实际可能考虑得少,购过头粮的情况相当严重、
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3年的粮食产量逐年减少,征购占产量的比例
逐年增加,购后留粮逐年降低、不少地方,每人每天口粮不足1斤原粮,连
维持简单再生产所必需的种籽、饲料粮也未留够,给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
严重困难.以致一些地方出现非正常死亡现象。

◇ 统购包干

  1961年,贵州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左”的错误,对农产品收购,坚持
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原则,实行农村粮食
购销“包干”办法,对余粮大队的征购和缺粮大队的销售一次包干定死。以
生产大队三包产量为基础,按照留粮标准,根据“先留后购”和“多产多留”
精神,实行“分等留粮,比例统购”办法,在统购其余粮总数80~90%内,
采取自报公议,上下结合,民主协商,年初结合生产定下来,秋后不变。任
务确定后,在正常年景,增产不增购,减产不减购,使农民心中有数,更好
地安排生产和生活。计算留粮的办法和标准如下:


类 别
留粮标准(斤)

每人平均包干产量 全留稻谷全留玉米
附   注








270斤以下270210
301~400290220
40I~500300230
50l~600310240
60l~700330260
70l~800350270
801以上380290


达不到270斤的
为供应点,起购
点为301斤。








300斤以下300230
3l1~400310240
401~500320250
501~600330260
601~700350270
701~800370280
80l以上400300


达不到300斤的
为供应点,起购
点为311斤。








330斤以下330260
34l~400340265
401~500350270
501~600360275
601~700380290
701~800410310
80l以上440330


达不到330斤的
为供应点,起购
点为341斤。


  1961年,贵州包干征购任务18.5亿斤(贸易粮),完成16.39亿斤,比上
年减少40.1%,购过头粮情况减少。

  1962年和1963年,贵州的粮食形势开始好转,贯彻执行中央“今年粮食
计划应当少购一点,少销一点,多上调一点,少进口一点,多挖地方潜力”
的精神,采取增产减购办法,使按人平均提供商品粮多的队,口粮标准比一
般队高些。据57个生产队调查,人均提供商品粮100斤以下的33个队,人均
分口粮315斤,101~150斤的14个队,人均分口粮356斤,151斤以上的10个
队,人均分口粮487斤,实现了多产多购多留原则。

  1964年粮食丰收,根据以丰补歉精神和兼顾三者利益原则,在社员口粮
有所增加的前提下,在中央分配任务贸易粮16.3亿斤基础上,再增加5000万
斤超产超购超奖任务,共计16.8亿斤,比原包干任务少1.7亿斤,在原包干
任务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对于灾情重、减产大、原包干任务过重的队,和全
队人均口粮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的队(最低口粮标准,一般地区为水稻300斤,
或玉米220斤;少数水稻集中地区,自留地很少,水稻不超过350斤,或玉米
250斤)调减其统购任务。对于收成好,粮食丰收的队,通过做好工作,动员
多卖一些余粮给国家。调减的数字,先以各地原分配任务时增加的机动粮抵
扣,不足时再用丰产队多卖的余粮弥补,以保证完成省分配的总任务。通过
调整任务,使按人平均提供商品粮多的队能够适当多留,粮食增产的队的留
粮有所增加;经济作物队的吃粮水平不低于邻近的余粮队;边沿少数民族地
区也能得到适当照顾。1964年,全省比上年多购2.69亿斤(原粮),增产的粮
食有83.7%留在农村,购后(含议购)人均留粮比上年增加77斤。但是,部分
地方对一些粮食高产区,对超过“高杠子”(550斤)的口粮,采取“砍两刀”
办法,即以队为单位人均超过550斤砍一刀,按户人均超过550斤的再砍一刀,
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1961~1964年,由于纠正农村工作中“左”的错误,调整粮食政策,在
粮食逐年增产的情况下,减轻了农民负担,征购占产量比例逐年下降,人均
留粮逐年增加,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逐步好转。

  参见《贵州省历年平价粮食收购对象统计表(1953-1985年)》。

  (完)
《贵州省志·粮食志》(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12月
第1版 ) 第三篇“粮食贸易” 第二章“农村粮食收购” 第一节“统购”第三、四小节,
第63-65页,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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