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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不提我不愿理你。忍无可忍了,就来揭揭你这不知羞的皮!

送交者: dok-knife2004/02/15 21:36:0 [矛盾江湖]
回应 某先生回话:已揭无头告示,有心赴黑店决雌雄,望给连结则个 by dok-knife 于 2004/02/15 21:35:4


楼下不提我不愿理你。忍无可忍了,就来揭揭你这不知羞的皮!
送交者: 不锈钢A 于 2004/02/15 10:12:38 [独立评论]
回应 某先生回话:已揭无头告示,有心赴黑店决雌雄,望给连结则个 by 余大郎 于 2004/02/15 8:13:18




你的原帖:
一、论坛与电刊有别,非个人偏好。
二、论坛是否商业行为、大众传媒-社会公器之争,
是真理之争,非个人偏好。
三、删贴封名事涉网民权利义务还是“私坛版主个人专政”
,更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之争,而非个人偏好。
名字被关,权利被莫明侵犯的当场,大唱
“个人偏好”“真好”,“不值得争”,是装着甜妞的天真来
掩盖良知被派性ZHU油蒙蔽的事实。

(如此贴能上,则即为替刀客“平反”。)
=====================
看到了么:所有的一切全是你个人认为:

一、与论坛有别的东西多了,为什么私人论坛就非个人偏好了?
二、“论坛是否商业行为、大众传媒-社会公器之争,是真理之争,非个人偏好。”呵呵,你还能写出“真理”这两个字来?不容易嘛!说说看,真理的定义是啥?为什么你说是“真理之争”就是真理之争?你说你是鲜花你就是了?什么叫“商业”?不知道就请教别人去。

后面再来个“非个人偏好”--说什么呢?把句子这么写:
“论坛是否商业行为、大众传媒-社会公器之争,非个人偏好。”--叫大家看看,成什么玩意了?一个争论,不是“个人偏好”--说什么呢你那?第三也是同样莫名其妙地乱说一气。

三、乱用“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好像把这些名词写出来就占了理一样。

“ZHU油蒙蔽”---这类对人缺乏最起码尊重的词你经常用。你不觉得你缺乏最起码的教养么?勇于把自己的最丑陋的一面露出来的你真算是勇敢到第一了!所以你也配提什么“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去学好最起码的文明再来说话吧!

先给你个例子:按你的“一事既出,罗列各可能”---总结你所有的帖,有可能你就是看不懂人话的。

警告你:以后不要想口头上沾老A那点小便宜。你也是见识过,足够你喝一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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