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页 ] [ 回论坛 ] [ 作者专页 ]

老Q,非常感谢。这是我第二次跟你的贴。。。

送交者: 美利坚和2004/06/05 19:22:44 [矛盾江湖]
回应 我建议,还是大家和和气气比较好,没必要起争执。 by AlphaQ 于 2004/06/05 19:8:42


第一次是在塞上关于你的个人问题的,可还记得?

说实话,我也不愿意做这种无聊的事,有功夫我还写点正经东西呢。
那个M挑起事后,我是冲他去了。但鸡竟然敢诬蔑柴大脚,这是我决不能容忍的。人家大脚招谁惹谁了,无辜地被牵扯进来?!这是我不能放过鸡的原因。至于那个M,我咳嗽一声,他就得趴下,他还是个对手?


加跟贴:
名字: 密码: 按这里注册

主题:

内容:


[ 回首页 ] [ 回论坛 ] [ 作者专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