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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关于这个故事的杂谈 酒徒 著

送交者: 陈夕林2004/02/18 11:8:48 [转型之路]
回应 秦 酒徒/著 by 陈夕林 于 2004/02/18 11:5:26


后记 关于这个故事的杂谈

酒徒

这篇文章写于两年前,本来想写得长一些,但长篇实在不是我所长。况且话题实在太沉重。在写这个东西的时候,我一直在思索,我们这个民族,为什么总是历尽劫难。却很难得出答案。

我的很多朋友是民族主义者,总自诩为炎黄子孙,然而仔细深究历史,却不得不承认,所谓的华夏正统,早在五胡乱华时,早就七零八落了。所谓的大唐盛世,不过是汉化的胡人或胡化的汉人建立的另一个国家。和汉朝,已经不搭界。随后的蒙古铁蹄和大清辫子,无论怎么吹捧其武功,也难掩耻辱和大屠杀的血腥。这样说并不是为了激起民族矛盾,只是告诉大家一个事实,况且,知耻近于勇。历史无论怎么掩盖,也会向我们屁股上的蒙古斑一样清晰。

抛开民族不谈,如果只评价这片土地上曾经建立的国家,只能得到一个结论,循环往复,螺旋向下。一个新王朝的建立,必定是建立在一场大混乱之后,而大混乱的作用就是将资产平均分配一下,让大部分人得以生存。但随着社会的稳定,又开始了合法的掠夺,掠夺到底层无法支撑其社会结构的时候,再来一场大混乱,再次重新分配。新的王朝和旧的比较,找不出任何进步,只是一个新循环的开始。

至于近代的落后,其实不仅是落后在武器上。当然,更不是落后于经济。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宋和明要远远高于其对手,然而都逃不开被征服的命运。我们一直引以自豪的文化,里面所包含的缺陷,才是最致命的东西。

仔细分析西方的基督教各种流派,在根本上,他们都强调了一点,就是在上帝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正如我们的灵魂穿过了坟墓,一起来到上帝面前,在他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摘自《简爱》)。西方文艺复兴后,很多文艺作品和法律制度上,都贯穿了这种平等精神。而我们几千年来,无论是“君臣父子”还是“刑不上大夫”,都体现的是等级,更不用说后来无耻的“三从四德”。科举制度在封建时期的先进性不是在于他能更好的选拔人才,而是在,他让人看到了向较高等级穿越的希望。历史上英雄,都自觉的维护了等级的概念,底层的起义者建立的制度,往往等级更为森严。即使到了现代,恐怕也很少城里人愿意,和农民或进城的农民工享受同等的权利。几乎每个人提起社会的底层,往往是轻视多于怜悯。更有甚者,一些无耻的御用文人,在明知有些情况是“合法”的抢掠的情况下,还要为掠夺者歌功颂德,意图分一杯羹。就在几年前,一个著名的经济学家就曾经说过,解决就业问题的办法是让下岗职工到精英家当佣人。我不想问候这个人的家长,也没有和他辩论的资历,只好在小说中给他安排了个角色。

西方这种平等精神,还不仅贯穿在人和人之间。实体和实体之间,甚至个人和国家之间,都有这种平等的诉求。早在中世纪,城堡中的贵族,在享受特权之外,就被要求给佃农们以必要的保护。遇到蛮族入侵时,骑士老爷必须冲在前头,因为他享受了领民的供奉。这种诉求发展到现在,就成为个人与国家的契约关系,即:作为国民,必须为国家尽各种义务,而国家也必须保护国民的各种权利。国家和国民,如同契约的双方,是站在一个平等的底线上,谁也不是无限高大。如果这种平等关系被打破,无论是民族主义也好,民主主义也好,最终结果建立的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最终坠入难免是一个螺旋向下的怪圈。

我们国家要想赶上西方,需要经过的路还很长。不是一件武器和一两个运动就能解决问题的事。即使在经济上,有接近与西方的总规模,在其他方面,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的观念,我们的法律,差异不是一点半点。如果我们意识不到这些,早晚会有悲剧的上演。在大家的作品中,有人能够回到过去,把一切重来一遍,而现实中发生的事,却永远没有机会重来。

酒徒于200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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